记得很小的时候已经因为一些经历让自己明白到公众和私底下的自己是应该彻底分开的。对我而言,这是一种自我保全的措施。这跟广告里面流行的展示自我看上去是相抗衡的,每次看到时就觉得非常有趣。
要“真正地”展示自我其实是要付出各种代价的:除了要面对各种的否定以及批评,还有可能把真实的感受以及意愿流露出来,这些信息都是极其隐私的,就好像把自己裸露在众人面前,需要极其强大的勇气以及承受能力。
我所理解的展示自我在现实中更像是一个表演的过程,角色的展示其实并不是真实的自我,更像是一个符合自己意志的形象。某些情况里面,这个形象还更符合公众的意志和标准,因为这种迎合会带来这个自我形象在社会里生存的空间。
每当接触一个人,我都会去尝试了解这两个自我的区别,通俗一点就是人前人后的自己。人后的,一般情况下大家都看不到的,对我来讲有着一种无尽的可能性和吸引力。
当然,获取窥看人后的模样也是一种信任的表现,更可能是某种特权,毕竟,如果人人可得,这种珍稀性以及独特性就消失无踪了。
22年1月底